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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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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斯年早就见过她卸了妆的模样,看到经纪人惊讶的模样,心中不可抑止的生出几分自豪感,他看上的人,岂是别人能比得上的?

叶斯年挑了挑眉,走到她身边,自然而然的接过她手中的包,嘴角一直挂着笑,“没有呢,叶煜已经定过餐厅了,我们先去吃了早餐,然后再去拍摄场地。”

叶煜就是叶斯年的经纪人,叶煜本来不姓叶,也不叫叶煜,他是从大山沟沟里出来的孩子,没有父母是个孤儿,上不起学校被叶家资助,参加工作的时候被叶家老爷子叫去谈话,经过一场“友好”的交流,从此他就改了名字,一直跟在叶斯年的身边。

至于他以前的名字,不提也罢,土得掉渣,叶煜这个名字他也挺喜欢的,跟着叶斯年起先他是不愿意的,那时候他正年少轻狂,总想自己出去闯一闯,却被迫去照顾一个任性的大少爷,唉,说多了都是泪。

但是这些年,叶斯年从来都没有亏待过他,圈子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叶煜能跟着叶斯年,所以他是一点也不觉得亏。

要是他自己去闯,还不知道多久才能闯出明堂来,这么年见多了娱乐圈里的黑暗,他反而觉得庆幸跟了叶斯年。

定妆照的拍摄地点自然是在MG。

他们一行三人吃了早餐,就启程去了MG,坐在车里,季如风随手摘了鸭舌帽,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,一张素静自带美颜滤镜的小脸儿露了出来。

即使是看多少次,叶煜还是在心中啧啧称奇,娱乐圈里美人儿多,撞脸的人更多,但是季如风的长相特别有识别度,跟她不同类型的没有她那一身矜贵的气质,跟她同类型的又没有她长得好看。

演技好,有天赋,有灵气,听说唱歌也好听,这样的人不火简直没天理,说不定以后真的能做出超越叶斯年的成绩。

不是他胳膊肘往外拐,而是叶斯年这个大少爷实在是玩票性质,若不是家里给他撑着,早就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,然后被黑出娱乐圈了,有时候大少爷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,不过他也确实有这个资本。

虽然圈子里的人都不知道叶斯年的家世到底是什么,就算是知道了叶家,那些个没眼力界儿的也不会知道叶家到底代表了什么。

叶斯年天生就带着一股子狠劲儿,那一身的气场在不笑得时候尤其明显,就算是他有时候也会觉得怵得慌,但是偏偏人家季如风就能若无其事跟他们家大少爷谈天说地。

不该说的不说,不该问的不问,恰到好处的令人舒适,哦,这要再加上一点了,人家不仅漂亮,有才,人家小姑娘还聪明的很,所以太子爷会看上她,甚至以后会栽在这个小姑娘,他甚至都觉得,一点也不亏。

这不,小姑娘摘掉鸭舌帽,就掏出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,嘴角一直挂着笑,还时不时跟叶斯年说句话,那种自然真实的态度,是别人学不来,也装不像的,怪不得啊,怪不得叶大少爷会喜欢她。

叶煜研究了季如风这么久,就得出了三个字,“怪不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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